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2025年自主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6名公告

2025-05-07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引进博士研究生和在职博士研究生人才学历提升工作管理办法(2025版)》相关文件规定,现就医院2025年自主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责;

4.年龄一般原则上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9年5月6日至2007年5月6日期间出生),年龄以应聘者有效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准;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2025年自主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情形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5.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的;

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7.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8.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与招聘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者,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1.留学归国人员没有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本次共招聘高层次人才16人,其中博士研究生11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且具有副高级职称5人,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有关事项详见《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2025年自主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考核招聘方式。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2025年12月31日之前有效。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官网(http://www.nxtcm.com,下同)、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http://wsjkw.nx.gov.cn/)、宁夏公共招聘网(http://www.nxjob.cn/)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相关材料现场递交至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行政中心楼316办公室(组织人事部)。分批次面试考核,岗位招满为止。

2.资格初审。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及招聘要求,对应聘者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打电话、发送短信等方式向考生进行初审结果确认。

3.现场资格复审。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要求,对应聘者报名资料分批次进行资格复审。应聘者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交以下资料。《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2025年自主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资格审核表》(附件2)一式两份、身份证、历次学历证、历次学位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认证报告1份,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由本校教务或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毕业证明。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岗位一览表中设置专业方向的需由毕业学校或研究生管理部门开具并加盖公章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面试考核

1.考核时间。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要求,对应聘者分批次进行考核(以具体通知为准)。

2.考核方式。由医院组成考核小组对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能力、科研学术能力、工作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

通过PPT答辩进行陈述,包括自我介绍、业绩陈述等,时间不超过15分钟。内容包括教育经历、工作履历、目前承担的具体工作、技术能力和工作业绩等。评委围绕岗位答辩人的陈述,结合岗位提出2-3个问题由答辩人口头作答。重点测评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内容。对答辩情况进行打分,答辩成绩为现场评委所给得分的平均分。答辩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PPT以“报考岗位+姓名+联系方式”格式命名(如:妇产科医师+张三+138XXXXXXXX),逾期未报视为放弃面试。PPT应为Microsoft Office PowerPoint 2007格式,扩展名为.pptx,不得链接或插入视频和音频,大小不超过15MB。(以具体通知为准)。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在我院以外的其他三级综合公立医院或公务员录用体检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应聘者申请复检的须承担相关费用。

2.考察。经体检合格列为考察对象的人员,由医院负责实施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再次审核。考察中如发现因个人品德差、有不良政治或诚信记录、弄虚作假等行为且被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在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解除处分或超过处分期的除外),并确有事实依据,经上一级纪检监察部门书面确认的,取消招聘资格。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医院党委会议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医院官网公示不少于7天。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医院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事实后再研究决定是否聘用。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岗位递补

(一)递补情形

1.在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考核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线以上的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

2.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核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线以上的应聘者中,根据考核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

(二)不递补情形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聘用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六、工作纪律和要求

(一)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相关人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亲属关系的人员,必须回避。评委和工作人员如有涉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第二十七条情形的,均应回避,以保证招聘考试的客观公正。

(二)加强监督。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三)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应聘者出现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等情形,取消应聘资格。在招聘过程中,应聘者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已经聘用,解除聘用关系。

七、其他

(一)凡涉及本次自主招聘工作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因其他重大事项影响导致本次招聘时间、方式等事项调整的,医院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研究作出合理安排,并在医院官网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应聘者及时关注。

(三)应聘者要提供正确的联系方式,保持通信畅通,因通信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考生请密切关注医院官网发布的招聘考试、资格审核、面试考核、聘用等相关通知。

八、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951-2036067(报名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14:30-18:00)

监督投诉电话:0951-2028877、0951-5023756

联系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组织人事部(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北京西路114号)

附件:

1.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2025年自主公开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一览表

2.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2025年自主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资格审核表(正反打印)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

2025年5月6日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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